公告通知

赣州市2015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公告

* 来源 : 赣州文广局 * 作者 : admin * 发表时间 : 2015-06-04 * 浏览 : 120

    为优化赣州市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,加强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,根据《赣州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暂行办法》(赣市组发[2014]5号)精神,决定开展2015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   一、公开遴选职位、计划数

本次公开遴选,共有遴选单位44个,遴选计划数121个。具体情况请登录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(www.ganzhou.gov.cn)、赣州市委组织部网站(www.gzdangjian.gov.cn)、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(www.gzhrss.gov.cn)等网站查询。

二、公开遴选对象范围及条件

(一)公开遴选对象范围:

全市县(市、区)直、乡镇(街道)机关中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,下同):

1、县(市、区)直、乡镇(街道)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。

2、县(市、区)直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(符合赣组发〔2008〕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,可报考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;不符合上述规定的,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)。

3、编制、人事关系不在我市的人员,不列入公开遴选的对象范围。

(二)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:

1、具有良好的政治、业务素质,品德端正,实绩突出,群众公认。

2、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[指在县(市区)、乡镇(街道)党政机关,村(社区)党组织或村(居)委会,各类企业、事业单位工作过]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(含试用期);法律、法规或公务员招录政策有服务年限规定的,需满最低服务年限。时间截止2015年5月31日。

3、2012年、2013年、2014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。

4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。

5、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);特殊岗位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,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(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6、身体健康。

7、法律、法规和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
8、符合遴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、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。

(三)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公开遴选:

1、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
2、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

3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;

4、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;

5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三、公开遴选程序及要求

本次公开遴选采取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加试、考察、体检、试用、办理调动等程序,择优录用。
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
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,每人限报一个职位,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职位的,报名无效。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,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。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,取消考试资格,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公开遴选考试。公开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:5。职位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被取消的,该职位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,延期不改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。

1、报名时间:5月30日-5月31日。

2、报名地点:赣州市政中心(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)2号楼一楼(即市人大机关办公楼一楼)。

3、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:凡报名人员,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市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:

(1)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(1份);

(2)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(1份);

(3)所在单位推荐介绍信(副科级以上干部须经当地组织部门同意);

(4)公务员(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)登记表复印件(1份,需加盖本单位公章,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);

(5)2012、2013、201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(各1份,需加盖本单位公章,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);

(6)贴好1寸照片并填好的《报名登记表》(2份,原表在网上下载);

(7)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(1张,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)。

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,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,即取消其遴选资格。

(三)笔试

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,满分100分,笔试时间、地点另定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每个职位计划数1:3的比例,确定参加面试人员(如遇末位同分者,一并入闱面试)。

(四)面试

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满分100分,面试时间、地点另定。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发现不符合条件的,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。职位无符合条件递补人选的,相应调减公开遴选计划数,不再进行调剂。

(五)加试

加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,满分100分。

加试结束后,计算出考试总成绩。考试总成绩中,笔试成绩占40%,面试成绩和加试成绩占60%。计算公式为(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):

1、无加试科目的: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;

2、有加试科目的: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(面试成绩+加试成绩)/2×60%。

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每个职位计划数1:2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对象(如遇末位同分者,一并列入考察)。

(六)考察、体检、试用

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。

考察结束后,等额择优确定拟入闱体检人选,并统一组织体检。对因体检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,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。

体检合格并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通过者确定为拟试用人选,在有关媒体公示7天。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试用的,按程序进行试用,试用期6个月,试用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;对有问题反映经核实影响录用的,取消公开遴选资格,不再进行递补。

(七)办理调动

试用期满后,及时进行考核。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;考核不合格的,回原单位工作。

对调入到遴选单位的人员,报考科员职位且原是科级职务的,职务确定为科员,保留其相应科级工资待遇。

四、咨询电话

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:8392196;赣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:8392166、干部三科:8392616。

 

附:  1、赣州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市直机关公务员职位表
2、赣州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市直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(样表)

 

          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

    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           2015年5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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